各高职学院、学生处:
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测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该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参评人员、测评对象、轮次和方式
参评人员:全校在校生、各课程承担单位教师及行政干部
测评对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课堂教学活动
测评轮次:本学期课堂教学测评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第十周周一)~2018年11月16日(第十一周周五),第二轮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第十六周一)~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七周周六)。
测评方式:学生、同行与行政干部通过手机微信——登录智慧校园——办事大厅——评教通道,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安排时间完成评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课程承担单位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渝工商职院教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组织学生、教师、行政干部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评教工作。
2.请各学院教务科再次核实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选课数据,密切关注评教过程,做好解释培训工作。确保学生全校评教率95%以上,否则是无效评教数据。
3.同行评教和行政干部评教务必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后方进入系统打分评价。一门课程同行评教少于两人,评教结果无效。
4.教务处将在评教期间向各学院通报评教进度,请各学院及时响应和处理。本学期的评教数据将在第20周反馈给各个课程承担单位。
5.各学院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教务处高职教学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42861080(胡天祝)。
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