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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18年11月01日     发布:教务处     浏览次数:

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即将于第14周开始。为加强顶岗实习工作指导,落实教学计划,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16〕53号)精神,根据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渝工商职院教〔2017〕14号)、《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和《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加强校企合作,落实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监管主体责任,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确保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毕业实习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设立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和各专业指导小组。各级机构的组成与职责分别如下:

(一)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党委学工部(就业办)、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负责对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在顶岗实习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生顶岗实习系统),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为各二级学院开展顶岗实习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办)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二级学院处理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二级学院密切配合,安排好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的就业工作。

(二)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各学院须组建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一般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以及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本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制定本学院的《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方案》;组建顶岗实习专业指导小组;实施本学院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考察与审核顶岗实习单位;选派校内指导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心理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生的有关问题;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检查,与学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初始化设置顶岗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教师使用信息化手段对顶岗实习进行过程化管理与指导,按要求报送和归档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完成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二级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指导小组

二级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指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组建,接受二级学院领导,具体实施和指导本专业顶岗实习工作。一般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专任教师和学生辅导员任组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等各级实习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二)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做好动员、实习准备、实习指导等,落实各项实习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按本《意见》要求制定《****(二级学院名称)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方案》,对顶岗实习前、过程中、实习结束后的各项工作做好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的完成,并于第11周周五(11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纸质一式一份)。《****(二级学院名称)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方案》主要框架如下:

1.顶岗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2.时间安排;

3.教学要求;

4.组织管理和责任分工;

5.顶岗实习成绩考核与记载;

6.顶岗实习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三)强化安全教育和学生实习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在实习前必须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防范实习安全事故,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实习学生以及学校、实习单位权益,确保正常实习教学秩序。

教务处、计划财务处(采购办)已于9月17日完成为全校2019届毕业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招标,保险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四)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档案管理工作。实习材料包括:

1.实习协议(附件1);

2.实习计划;

3.实习报告;

4.学生实习考核表及结果(附件2);

5.实习日志;

6.实习检查记录;

7.学院实习总结;

8.顶岗实习单位考察表(附件3);

9.实习承诺书(附件4);

10.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附件5);

11.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评表及结果(附件6);

12.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7)。

以上2、6两项和3、5两项材料分别由指导教师和学生登录顶岗实习系统填写,12项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分散实习学生填写;其余1、4、7、8、9、10、11由教师或学生参照附件所示格式填写后按要求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存档,以备日后检查、评估等需要。

四、工作量计算。

1.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按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规定(修订稿)》(渝电大校〔2018〕60号)执行。

2.在顶岗实习的18周期间,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批阅1次实习日志,对每个学生至少有1次现场巡访记录(异地酌情处理),以提交学生实习成绩视为实习工作完成。

3.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教师指导工作的质量,并对符合条件的工作量纳入校核和院核工作量进行分别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顶岗实习在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鼓励各院、各专业在原则范围内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顶岗实习的多种形式,勇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实践探索。

(二)联系人:胡天祝;联系电话:42861080;邮箱:286186598@qq.com;办公室地址:合川校区励志楼D205。

 

附件:1.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参考模板

2.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考察表(参考 模板)

4.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

5.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6.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考评表(参考模板)

7.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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