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按照《中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师生廉洁教育,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现将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学院(部门)方面
(一)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备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等内容,促进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告知同学们,“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属于违纪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学生因考试违纪或不能专升本报名、或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评优评先等”。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加强对监考老师工作纪律要求,组织监考老师学习《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
(三)各二级学院主要党政领导应深入考试一线,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巡视考场,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老师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约束。
二、考生方面
(一)学生按各类考试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国家级考试:身份证件、准考证;校级课程考试: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备查验。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或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五)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将按《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参加国家考试违纪的,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考老师方面
各监考老师除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外,还应特别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按时参加监考培训会,按时领取试卷。
(三)按有关要求严格清场、严格安检。
(四)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一前一后严格执考,及时消除考试违纪苗头,不得看书阅报,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
(五)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立即清点回收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回收完后方可组织考生离场。杜绝考生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情况。
(六)监考老师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报考流动监考或考务人员,暂停其考试,不得敷衍处理。配合考务人员按违纪事实如实填写好过程记录并保存好证据。
(七)如有监考老师违反监考纪律,将按《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教务处
2024年6月13日